(2024)云0112民特1号
2024-01-19 10:02:06
本院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周福娣申请宣告周仁庆失踪一案。申请人周福娣称,与被申请人周仁庆系胞姐胞弟,因其本人在二十多年前听别人说他周仁庆有血光之灾后,于2001年离家出走,出走前在昆明市第二建筑公司工作,至今出走已有21年,下落不明人周仁庆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周仁庆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周仁庆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周仁庆情况,向本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