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12执异271号执行异议申请书
2024-05-31 17:44:25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向生强、郑华、周泓杰、刘文军:
申请执行人马玲燕与被执行人昆明艺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向生强、郑华、周泓杰、刘文军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12执异271号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事项如下:
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向生强、郑华、周泓杰、刘文军为本案执行人,由被申请人向生强、郑华、周泓杰、刘文军在昆明艺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未缴出资范围内对案涉标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被公告人应在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特此公告